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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答复丨关于支持煤炭企业智能化开采的建议

    

    煤炭工业是关系国家经济命脉和能源安全的重要基础产业。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对于推进煤炭生产方式变革、提高煤炭生产效率、实现煤炭高质量发展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煤矿智能化建设,积极会同有关方面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发展。  

  一、关于将智能化开采纳入国家能源技术创新战略、人工智能发展战略和国家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建议  

  在研究编制《煤炭工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能源技术创新“十四五”规划》的过程中,已将煤矿智能化建设作为促进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并对智慧能源技术进行重点研究,拟将煤矿井下5G无线通信平台、智慧矿山工业互联网平台、矿山物联网等技术列为“十四五”时期煤矿技术装备创新发展的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与此同时,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深度融合为主线,明确突破智能安防、智能制造等重点任务,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科技部印发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将“矿产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列为优先主题。国家煤矿安监局印发的《煤矿机器人重点研发目录》(国家煤矿安监局2019年第1号公告),重点支持38项煤矿机器人的研发应用。  

  二、关于对煤炭企业加快智能化开采给予政策支持,完善保障措施,鼓励企业开展智能开采的建议  

  2020年2月25日,八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0﹞28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智能化煤矿建设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对验收通过的智能化示范煤矿,给予产能置换、矿井产能核增等方面的优先支持。在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上,对积极推广应用井下智能装备、机器人岗位替代、推进煤矿开采减人提效的煤矿予以重点支持。对新建的智能化煤矿,在规划和年度计划中优先考虑。将煤矿相关智能化改造纳入煤矿安全技术改造范围,探索研究将相关投入列入安全费用使用范围。研究相关产业扶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智能化煤矿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发起设立相关市场化基金,形成支持煤矿智能化发展的长效机制。财政部出台有关普惠性优惠政策,如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8年起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对企业研发费用在税前据实扣除基础上,允许按照75%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购置用于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从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对重点行业企业实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2018年起企业新购置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下的设备器具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这些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煤炭企业均可享受。  

  三、关于围绕煤炭绿色智能无人化开采需求,搭建开放合作的研发平台,促进产学研用深度合作的建议  

  国家有关部门从多个方面推动搭建智能化煤矿研发平台建设,促进产学研用深度合作。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山东省布局建设了水煤浆气化及煤化工、煤矿充填开采等一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并联合有关地方布局建设了粉煤气化关键工艺及技术、煤与煤层气一体化高效开采技术、煤化工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煤基聚合物改性技术等一批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支持煤炭企业开展科技攻关,提升煤炭工业创新力和竞争力。中国煤炭学会和中煤科工集团等27家单位成立了煤矿智能化技术创新联盟;大型煤矿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成立了煤矿智能化发展国家重点实验室、机器人研究院、试验中心、机器人协同创新中心,共同开展智能开采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发,致力于解决煤矿智能化共性关键技术问题。教育部围绕煤炭绿色智能无人化开采需求,指导高校加强科研平台建设,2019年认定了中国矿业大学牵头的矿山智能采掘装备协同创新中心为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支持中国矿业大学联合行业龙头企业,建立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构建矿山智能采掘装备创新平台;依托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等5所高校,建设了“矿山生态安全”等5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指导高校围绕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开展技术研发,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部建设了煤炭资源高效开采与洁净利用、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等国家重点实验室,并通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深地资源勘查开采”重点专项,设立“煤矿千米深井围岩控制及智能开采技术”等示范项目。下一步,将会同有关方面,加大推动煤矿智能化产学研用的融合力度,构建开放合作的研发平台和成果共享机制,促进煤矿智能化发展。  

  四、关于树立“少人则安、无人则安”理念,持续推进取消夜班作业、五天工作制等生产组织方式变革的建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出,长期以来,煤矿企业普遍执行24小时不间断日夜连续生产作业方式,职工轮班、夜班为保障煤炭工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夜班作业确实会对职工健康带来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对于从事矿山井下作业、高处作业、严重有毒有害作业、特别繁重或过度紧张的体力劳动等岗位职工,用人单位可以实行缩短工时制度,每日工作时间少于8小时。目前,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等省份的部分煤矿企业主动取消夜班生产,改善矿工生产生活质量,减少夜间安全生产隐患。国家煤矿安监局高度重视矿工劳动权益保护,树立“少人则安、无人则安”的理念。近年来,积极推进灾害严重矿井“减人、少人、无人”,大力推进井下无人值守,目前已有11种煤矿机器人实现在井下应用,部分矿井整体人员压缩幅度超过60%,工伤率下降约40%。下一步,将配合有关部门,根据煤炭行业生产特点,进一步规范煤矿工时管理,完善煤矿劳动用工制度,更好地保障煤矿职工劳动权益,促进煤炭行业安全生产。  

  五、关于从行业层面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人工智能与煤矿安全生产深度融合的建议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8部门印发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煤矿智能化基础理论研究,推进建设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支持建设煤矿智能化技术创新研发平台,加强对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等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重点突破精准地质探测、精确定位与数据高效连续传输、智能快速掘进、复杂条件智能综采、连续化辅助运输、露天开采无人化连续作业、重大危险源智能感知与预警、煤矿机器人及井下数码电子雷管等技术与装备。加快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推进大型煤机装备、煤矿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应用,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提高智能装备的成套化和国产化水平。国家煤矿安监局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积极推进煤炭工业互联网建设,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合作,推进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中国安全工程科学研究院联合开展煤炭工业互联网建设。2020年6月,安标国家中心组织专家对《煤矿5G通信系统安全技术要求》《煤矿5G通信系统安全标志管理方案》《煤矿5G通信系统检验方案》进行了论证,后续将开展矿用5G产品的安标审核发放工作,进一步夯实煤矿工业互联网发展基础。  

  科技部启动了科技创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将“智能制造创新应用”作为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点任务之一,拟面向煤矿等多种工业生产领域开展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研究,大幅提升我国工业制造领域的智能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下一步,将会同有关方面,认真做好《指导意见》明确的科技创新任务,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促进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煤矿大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