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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忻州市市直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有关规定以及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忻州市直部门权责清单》予以网上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忻州市直部门权责清单》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务服务网、市直各部门网站公布。录入市政务服务网时,严格按照信息要素要求填写。市直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不得在权责清单外设定和实施其他行政职权,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 

  二、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国务院、省级、市级调整行政审批事项以及部门职能调整情况,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完善各部门权责清单,确保清单的合法性、时效性。 

  三、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大力推进行政职权网上运行,依申请类权力事项网办深度100%达到三级网办,其中四级网办要达到85%。各市直部门进一步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加大公开透明力度,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建立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推进依法履职、规范履职、阳光行政。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忻州市能源局权力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