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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年10月28日 关闭
省能源局对我市煤矿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进行督查检查

  10月10日至14日,全省煤矿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综合督查组第一组,对我市6家煤矿企业(含1家停缓建)煤矿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进行了督查检查,检查中共发现问题30条,对5家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企业按照“五落实”要求全面组织整改。

  督查组要求我局:一是要对辖区内煤矿建设项目设计、开工、联合试运转、工程质量认证、竣工验收五个方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逐矿建立和改善动态监管台账,切实做到每季度抽查不少于全部项目的30%,全年进行100%的检查。二是要督促辖区内煤矿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规范煤矿建设程序,严格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和审查,提高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落实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各方责任,依法合规推进煤矿建设,确保煤矿建设工程质量,提升煤矿建设标准。三是要进一步加强执法计划的严肃性,严格按照现场检查的组织程序实施现场检查,规范使用统一的执法文书,提升执法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